1.介绍有关乒乓的东西
2.红双喜狂飙3 乒乓球拍上24-108数字是什么意思?
3.什么牌子的乒乓拍最好?
4.篮球品牌前十排名是怎样的?
5.**乒乓球和白色乒乓球,除了颜色以外还有别的差别吗?
介绍有关乒乓的东西
2.1 球台
2.1.1球台的上层表面叫做比赛台面,应为与水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离地面高76厘米。
2.1.2比赛台面不包括与球台台面垂直的侧面。
2.1.3比赛台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
2.1.4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2.74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
2.1.5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的垂直的球网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个整体。
2.1.6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
2.2 球网装置
2.2.1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
2.2.2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缘的距离为15.25厘米。
2.2.3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
2.2.4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尽量贴近网柱。
2.3 球
2.3.1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40毫米。
2.3.2球重2.7克。
2.3.3球应用赛璐珞或类似的材料制成,呈白色或橙色,且无光泽。
2.4 球拍
2.4.1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2.4.2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0.35毫米。
2.4.3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
2.4.3.1”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50颗的平均密度分布整个表面。
2.4.3.2"海绵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通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2.4.4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可用任何材料覆盖。
2.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以及用来击球一面的任何覆盖物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
2.4.6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
2.4.7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均可允许使用。
2.4.8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2.5 定义
2.5.1“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2.5.2“球处比赛状态”,从有意识发球前,球静止在不执拍手掌中的最后瞬间,到该回合被判得分或重发球。
2.5.3“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2.5.4“一分”:判分的回合。
2.5.5“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
2.5.6“不执拍手”:未握着球拍的手。
2.5.7“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
2.5.8 "阻挡”:自对方最后一次击球触及本方台区后,如果在台面上方或正向比赛台面方向运动的球,在没有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越过端线之前,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戴的任何物品。
2.5.9“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2.5.10“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2.5.11"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2.5.12“副裁判员":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2.5.13“穿或戴”的物品:指运动员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戴的任何物品,但不包括比赛用球。
2.5.14“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除从球网和比赛台面之间通过以及从球网和网架之间通过的情况外,球均应视做已“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2.5.15球台的“端线”:包括球台端线以及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2.6 合法发球
2.6.1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和伸平。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2.6.2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2.6.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2.6.4从抛球前球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2.6.5击球时,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但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手臂、头或腿除外)离端线最远的部分。
2.6.6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2.6.6.1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不予判分。
2.6.6.2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时,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均判接发球方得一分。
2.6.6.3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一分,无需警告。
2.6.7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作出免予执行的决定,但须在赛前向裁判员说明。
2.7合法还击
2.7.1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2.8比赛次序
2.8.1在单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两者交替合法还击。
2.8.2在双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合法还击。
2.9重发球
2.9.1回合出现下列情况应判重发球:
2.9.1.1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及球网装置,此后成为合法发球或被接发球员或其同伴阻挡。
2.9.1.2如果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未准备好时,球己发出,而且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没有企图击球。
2.9.1.3由于发生了运动员无法控制的干扰,而使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合法还击或遵守规则。
2.9.1.4裁判员或副裁判员暂停比赛。
2.9.2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暂停比赛:
2.9.2.1由于要纠正发球、接发球次序或方位错误;
2.9.2.2由于要实行轮换发球法;
2.9.2.3由于警告或处罚运动员;
2.9.2.4由于比赛环境受到干扰,以致该回合结果有可能受到影响。
2.10 一分
2.1O.1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一分:
2.10.1.1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
2.1O.1.2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还击;
2.1O.1.3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
2.10.1.4对方击球后,该球没有触及本方台区而越过本方端线;
2.10.1.5对方阻挡;
2.10.1.6对方;
2.10.1.7对方用不符合1.4.3、1.4.4和1.4.5条款的拍面击球;
2.10.1.8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两使球台移动;
2.10.1.9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
2.10.1.10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2.10.1.11双打时,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2.10.1.12执行轮换发球法时,出现1.15.2条款情况。
2.11 一局比赛
2.11.1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2.12 一场比赛
2.12.1一场比赛由单数局组成。
2.12.2一场比赛应连续进行,除非是经许可的间歇。
2.13 发球、按发球和方位的选择
2.13.1选择发球、接发球和这一方、那一方的权力应由抽签来决定。中签者可以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
2.13.2当一方运动员选择了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位后,另一方运动员必须有另一个选择。
2.13.3在获得每两分之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至该局比赛结束,或者直至双方都达到10分或实行轮换发球法,这时,发球和接发次序仍然不变,但每人只轮发一分球。
2.13.4在双打的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定第一发球员,再由先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发球员。在以后的各局比赛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
2.13.5在双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
2.13.6一局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首先接发球。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接发球方应交换接发球次序。
2.13.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2.14 发球、接发球次序和方位的错误
2.14.1裁判员一旦发现发球、接发球次序错误,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由应该发球或接发球的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在双打中,则按发现错误时那一局中首先有发球权的一方所确立的次序进行纠正,继续比赛。
2.14.2裁判员一旦发现运动员应交换方位而未交换时,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运动员应站的正确方位进行纠正,再继续比赛。
2.14.3在任何情况下,发现错误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2.15 轮换发球法
2.15.1如果一局比赛进行到10分钟仍未结束(双方都己获得至少9分时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时间应双方运动员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
2.15.1.1当时限到时,球仍处于比赛状态,裁判员应立即暂停比赛。由被暂停回合的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2.15.1.2当时限到时,球未处于比赛状态,应由前一回合的接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2.15.2此后,每个运动员都轮发一分球,直至该局结束。如果接发球方进行了13次合法还击,则判发球方失一分。
2.15.3轮换发球法一经实行,或一局比赛进行了10分钟,该场比赛的剩余的各局必须实行轮换发球法。
3.1规则和规程的适用范围
3.1.1比赛类型
3.1.1.1“国际竞赛”,即一个以上协会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3.1.1.2“国际比赛”,即不同协会代表队之间的一场比赛。
3.1.1.3“公开赛”,即所有协会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的比赛。
3.1.1.4“限制赛”,即除年龄组外只限于特定组别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3.1.1.5“邀请赛”,即限于个别邀请的、指定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3.1.2适用范围
3.1.2.1除了3.1.2.2另有规定外,规则将适用于世界、洲和奥林匹克的比赛,公开赛和国际比赛,除非参加的协会达成另外的协议。
3.1.2.2理事会可授权公开赛的组织者,用执委会判发的实验性规则。
3.1.2.3国际竞赛规程应适用于下列比赛:
3.1.2.3.1世界和奥林匹克的比赛,除非理事会许可了另外的规程,并事先通知了各参赛协会;
3.1.2.3.2洲的比赛,除非有关洲联合会许可了另外的规程,并事先通知了各参赛协会;
3.1.2.3.3公开锦标赛(3.7.1.2),除非国际乒联执委会许可了另外的规程,并由参赛者按3.1.2.4条规定予以同意;
3.1.2.3.4公开赛,3.1.2.4条款规定的除外。
3.1.2.4不符合规程任何条款而举办的公开赛,应在报名表中说明变化的性质和范围;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应被视为报名者同意包括更改内容在内的比赛条件。
3.1.2.5建议此竞赛规程应用于所有国际比赛,但在遵守章程的条件下,非会员单位组织的国际限制赛、邀请赛以及经许可的国际比赛,可以按照主办机构制定的规则举行。
3.1.2.6本规则和国际竞赛规程被认为适用于所有国际比赛,除非各项变化事先得到同意,或明确写入已公布的该比赛规程中。
3.1.2.7规程的详细说明和理解,包括器材规格的说明,应以理事会许可的《技术文书》《比赛官员手册》和《裁判长手册》的形式公布。
3.2器材和比赛条件
3.2.1批准和许可的器材
3.2.1.1对比赛器材的批准或许可,应由器材委员会代理理事会执行;如果在任何时候发现继续生产或使用某产品对乒乓球运动有害,理事会可以取消对该器材的批准。
3.2.1.2公开赛的报名表或竞赛指南应详细说明将使用的球台、球网装置以及球的品牌和颜色;器材的选择应由比赛所在地的协会从国际乒联现行批准的品牌和型号中挑选。
3.2.1.3球拍击球拍面的覆盖物应是国际乒联现行许可的品牌和型号,并在其边缘必须附有清晰可见的商标型号及国际乒联(ITTF)的标记。
3.2.1.4从秘书处可得到将球拍覆盖物粘合在球拍上的经许可的粘合剂清单。
3.2.2服装
3.2.2.1比赛服一般包括短袖运动衫、短裤或短裙、短袜和运动鞋;其他服装,如半套或全套运动服,不得在比赛时穿着,但得到裁判长的允许时除外。
3.2.2.2短袖运动衫(袖子和领子除外)、短裤或短裙的主要颜色应与比赛用球的颜色明显不同。
3.2.2.3短袖运动衫的背部可以有号码或字样,用于表明运动员、运动员的协会,或在俱乐部比赛时,表明运动员的俱乐部,以及符合3.2.4.9条款规定的广告。
3.2.2.4在短袖运动衫背部的中间位置应优先佩带被组织者制定的用于表明运动员身份的号码布,而不是广告。这个号码布应是长方形,面积不大于600平方厘米。
3.2.2.5在运动服前面或侧面的任何标记或装饰物以及运动员佩戴的任何物品,如珠宝装饰等,均不应过于显眼或反光,以致影响对方的视线。
3.2.2.6服装上不得带有可能产生不悦或诋毁本项运动声誉的设计和字样。
3.2.2.7有关比赛服的合法性及可接受性问题,应由裁判长决定。
3.2.2.8团体赛同队运动员,或同一协会运动员组成的双打,应穿着同样的服装,鞋袜除外。
3.2.2.9比赛的双方运动员应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运动服,以使观众能够容易的区分他们。
3.2.2.10当双方运动员或运动队所穿服装颜色类似,且均不愿更换时,应由抽签决定某一方必须更换。
3.2.2.11运动员参加世界、奥林匹克或国际公开锦标赛时,穿着的短袖运动衫、短裤或短裙等应为其协会批准的种类。
3.2.3比赛条件
3.2.3.1赛区空间应不少于14米长、7米宽、5米高。
3.2.3.2赛区应由75厘米高的同一深色的挡板围起,以于相邻的赛区及观众隔开。
3.2.3.3在世界和奥林匹克比赛中,从比赛台面高度测得的照明度不得低于1000勒克斯,且整个比赛台面照度均匀,赛区其他地方的照明度不得低于500勒克斯;其他比赛中,比赛台面的照明度不得低于600勒克斯,且整个比赛照明度均匀,赛区其他地方的照明度不得低于400勒克斯。
3.2.3.4使用多张球台时的照明水平应是一致的,比赛大厅的背景照明不得高于比赛区域的最低照明度。
3.2.3.5光源距离地面不得少于5米。
3.2.3.6场地四周一般应为暗色,不应有明亮光源,或从窗户等透过未加遮盖的日光。
3.2.3.7地板不能颜色太浅或反光强烈或打滑,而且表面不得为砖、水泥或石头;在世界和奥林匹克比赛中,地板应为木制或国际乒联批准的某品牌和种类的可移动塑胶地板。
3.2.4广告
3.2.4.1在赛区内,广告只能在规定设置的器材和装置上展示,而不能单独设置广告。
3.2.4.2赛区内任何地方不准使用荧光或发光的颜色。
3.2.4.3挡板内侧的字样和标记禁止使用白色或**,亦不得超过两种颜色,其总高度应限制在40厘米以内;建议使用比底色深些或淡些的颜色。
3.2.4.4地板上和球台端面、侧面上的标记物颜色应深于或浅于底色,或者是黑色。
3.2.4.5比赛区域地面最多可有4个广告,球台的每个侧面和每个端面可各有1个广告,每个广告的总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广告与挡板的距离不得少于1米,两端的广告语挡板的距离不得超过2米。
3.2.4.6球台两个侧面各1/2处和端面均可有一个临时性广告,该广告不得是其他乒乓球器材供应商的广告,而且与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显区别;每个广告总长度不得超过60厘米。
3.2.4.7球网上的广告应深于或浅于背景的颜色,与球网顶端的距离不少于3厘米,并且不得遮盖网眼。
3.2.4.8赛区内裁判桌或其他器材上的广告,其任何一面的总面积不得超过750平方厘米;
3.2.4.9运动员服装上的广告应受下列限制:
3.2.4.9.1制造厂家的正常商标、标记或名称,所占总面积不得超过24平方厘米;
3.2.4.9.2短袖运动衫前面和侧面不得有3条以上的广告,广告总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厘米,每条广告必须明显分开;
3.2.4.9.3短袖运动衫的背部可有一个面积不超过200平方厘米的广告;
3.2.4.9.4短裤或短裙上可有不超过2个、总面积不超过80平方厘米的广告。
3.2.4.10运动员号码布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厘米。
3.2.4.11裁判员服装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得超过40平方厘米。
3.2.4.12比赛服和号码布上不得有烟草制品、含酒精饮料或者有害药品的广告。
3.3 裁判人员的管理权限
3.3.1裁判长
3.3.1.1每次竞赛应指派一名裁判长,其身份和工作地点应告知所有参赛者及队长。
3.3.1.2裁判长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3.1.2.1主持抽签;
3.3.1.2.2编排比赛日程;
3.3.1.2.3指派比赛工作人员;
3.3.1.2.4主持裁判人员的赛前短会;
3.3.1.2.5审查员动员的参赛资格;
3.3.1.2.6决定在紧急时刻是否中断比赛;
3.3.1.2.7决定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是否可以离开赛区;
3.3.1.2.8决定是否可以延长法定练习时间;
3.3.1.2.9决定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能否穿长运动服;
3.3.1.2.10对解释规则和规程的任何问题作出决定,包括服装、比赛器材和比赛条件的可接受性;
3.3.1.2.11决定在比赛紧急中断时,运动员能否练习,以及练习地点;
3.3.1.2.12对于不良行为或其他违反规程的行为取纪律行动。
3.3.1.3经竞赛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当裁判长的任何职责托付给一些其他人员时,这些人员中的每人的特殊职责和工作地点应告知参赛者及队长。
3.3.1.4裁判长或在其缺席是负责代理的副裁判长,在比赛过程中应自始至终亲临比赛场地。
3.3.1.5如果裁判长认为必要,可在任何时间更换裁判人员,但不得更改被更换者在其职权范围内就事实问题作出的判定。
3.3.2裁判员
3.3.2.1每场比赛均应指派1名裁判员和1名副裁判员。
3.3.2.2裁判员应坐或站在球台一侧,与球网成一直线。副裁判员应面对裁判员坐在球台另一侧。
3.3.2.3裁判员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3.2.3.1检查比赛器材和比赛条件的可接受性,如有问题向裁判长报告;
3.3.2.3.2按3.4.2.1.1和3.4.2.1.2条款规定,任意取一只球;
3.3.2.3.3主持抽签确定发球、接发球和方位;
3.3.2.3.4决定是否由于运动员身体伤残而放宽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
3.3.2.3.5控制方位和发球、接发球的次序,纠正上述有关方面出现的错误;
3.3.2.3.6决定每一个回合得1分或重发球;
3.3.2.3.7根据规定的程序报分;
3.3.2.3.8在适当的时间执行轮换发球法;
3.3.2.3.9保持比赛的连续性;
3.3.2.3.10对违反场外指导或行为等规定者取行动。
3.3.2.4副裁判员决定处于比赛状态中的球是否触及距离他最近的比赛台面的上边缘。
3.3.2.5裁判员或副裁判员均可判决:
3.3.2.5.1运动员发球动作不合法;
3.3.2.5.2合法发球在球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是否触及球网装置;
3.3.2.5.3运动员阻挡;
3.3.2.5.4比赛环境受到意外干扰,该回合的结果有可能受到影响;
3.3.2.5.5掌握练习时间、比赛时间及间歇时间。
3.3.2.6执行轮换发球法时,副裁判员或另外指派的一名裁判人员均可当计数员,计接发球方运动员的击球板数。
3.3.2.7裁判员不得否决副裁判员或计数员根据3.3.2.5和3.3.2.6条款所作出的决定。
3.3.3申诉
3.3.3.1在单项比赛中的双方运动员或是在团体比赛中的双方队长之间所达成的协议,均不能改变该场比赛的裁判人员就事实问题所作的决定,亦不能改变裁判长就解释规则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亦不能改变竞赛管理委员会对竞赛或比赛管理问题所作的决定。
3.3.3.2对有关裁判人员就事实问题所作的决定,不得向裁判长提出申诉;对裁判长就解释规则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不得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3.3.3.3对裁判人员就解释规则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裁判长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3.3.3.4对裁判长就未包括在规则或规程中的有关比赛管理问题所作的决定有不同看法时,可项竞赛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3.3.3.5在单项比赛中,只能由参赛的运动员就该场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申诉;在团体比赛中,则只能由参赛队的队长就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申诉。
3.3.3.6对裁判长就解释规则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或竞赛管理委员会就比赛管理方面的问题所作的决定仍有异议时,可以由有权申诉的运动员或队长,通过所属协会将问题提交国际乒联规则委员会考虑。
3.3.3.7规则委员会将就此作出裁决,作为将来决定的指南。所属协会仍可就该裁决向理事会或代表大会提出反对,但不影响裁判长或竞赛管理委员会已作出的任何最后决定。
3.4比赛的管理
3.4.1报分
3.4.1.1当球一结束比赛状态,或在情况允许时,裁判员应立即报分。
3.4.1.1.1报分时,裁判员应首先包下一回合即将发球一方的得分数,然后报对方的得分数。
3.4.1.1.2一局比赛开始和交换发球员时,裁判员在报完后,应报出下一回合发球员的姓名,并用手势指明发球方。
3.4.1.1.3一局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先报胜方运动员的姓名,然后报胜方得分数,在报负方的得分数。
3.4.1.2裁判员除报分外,还可以用手势表示他的判决。
3.4.1.2.1当判得分时,裁判员可将靠近得分方的手举至齐肩高。
3.4.1.2.2当出于某种原因,回合应被判为重发球时,裁判员可以将手高举过头表示该回合结束。
3.4.1.3报分,以及在实行轮换发球法时的报数,裁判员应使用英语或双方运动员及裁判员均能接受的任何其他语言。
3.4.1.4应使用机械或电子设备显示,使运动员和观众都能看清楚。
3.4.1.5当运动员因不良行为受正式警告后,应在记分牌该运动员得分处放置一个黄牌。
3.4.2器材
3.4.2.1运动员不得在赛区内挑选比赛用球。
3.4.2.1.1在进入赛区之前,运动员应有机会挑选一个或几个比赛用球,并由裁判员任意从中取一个球进行比赛。
3.4.2.1.2如果未能在运动员进入赛区前挑选比赛用球,则由裁判员从一盒大会指定的比赛用球中任意取一个进行比赛。
3.4.2.1.3如果比赛中球损坏,应由比赛前选定的另外一个球代替;如果没有赛前选定的球,则由裁判员从一盒大会指定的比赛用球中任意取一个球代替。
3.4.2.2在一场单项比赛中,球拍将不允许更换,除非球拍意外严重损坏到不能使用。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损坏了球拍,应立即替换随身带来的另一块球拍,或场外递进的球拍。
3.4.2.3运动员在比赛间歇时,应将球拍留在比赛的球台上。得到裁判员的特殊许可除外。
3.4.3练习
3.4.3.1在一场比赛开始前2分钟,运动员有权在比赛球台上练习,正常间歇不能练习。只有裁判长有权延长特殊的练习时间。
3.4.3.2在紧急中断比赛时,裁判长可允许运动员在任何球台上练习,包括比赛用的球台。
3.4.3.3运动员应有合理的机会检查和熟悉将要使用的器材,在替换破球或损坏的球拍以后,运动员可练习少数几个回合,然后继续比赛。
3.4.4间歇
3.4.4.1任何运动员有权要求:
3.4.4.1.1在局与局之间,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时间;
3.4.4.1.2每局比赛中,没打完6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用短暂的时间擦汗。
3.4.4.2一名或一队双打运动员可在一场比赛中要求一次暂停,时间不超过1分钟。
3.4.4.2.1在单项比赛中,暂停应由运动员或指定的场外指导者提出;在团体比赛中,应由运动员或队长提出。
3.4.4.2.2请求暂停只有在球未处于比赛状态时作出,应用双手做出“T”形表示。
3.4.4.2.3在一方获得合理的暂停要求后,裁判员应暂停比赛并出示白牌,然后将白牌放在提出要求暂停一方运动员的台区上。
3.4.4.2.4当提出暂停的一方运动员准备继续比赛或1分钟暂停时间已到时,以时间短的计算,白牌应被拿走并且立即恢复比赛。
3.4.4.3运动员因意外而暂时丧失比赛能力时,裁判长若认为中断比赛不至于给对方带来不利,可允许中断比赛,但时间要尽量短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10分钟。
3.4.4.4如果失去比赛能力的状态早已存在,或在比赛开始前就有理由可以预见,或由于比赛的正常紧张状态引起,则不能允许中断比赛。如果失去比赛能力的原因在于运动员当时的身体状况或比赛进行的方式,引起抽筋或过度疲劳,这些也不能成为中断比赛的理由。只有因意外事故,如摔倒受伤而丧失比赛能力,才能允许紧急中断。
3.4.4.5如果赛区内有人受伤流血,应立即中断比赛,直到他接受了医疗救护并将赛区内所有血迹擦干净后再恢复比赛。
3.4.4.6除非裁判长允许,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赢留在赛区内或赛区附近,在局与局之间的法定休息的时间内,运动员应在裁判员的监督下,留在赛区周围3米以内的地方。
红双喜狂飙3 乒乓球拍上24-108数字是什么意思?
1、红双喜狂飙3乒乓球拍上24-108数字代表的是球拍在国际乒联上注册的型号代码,有这串数字表示该拍是符合国际乒联的用拍标准,既可以在大型比赛中正式使用。
2、其中24-108的24是红双喜公司的注册代号,表明拍子是红双喜公司的产品。
3、24-108的108指的是狂飙3这个系列的代号。
扩展资料:
1、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是知名的国际化运动器材商,中国乒乓器材行业的领军企业,产品以乒乓、羽毛球、举重三项器材为主,并拓展至三大球、运动护具、运动鞋服、小件健身器材、各类场地器材等运动用品。
2、“红双喜”商标创始于1959年,是第一个在世界大赛上(1961年第26届北京世乒赛)亮相的中国体育品牌。
3、1959年,容国团为中国获得第一个世界冠军——第25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世乒赛)的男单冠军,同年,北京获得第26届世乒赛的举办权。
4、“中国举办的国际赛事上使用中国器材”,成为中国人的梦想。同年,全套符合国际标准的乒乓赛事器材包括球台、球、裁判器械在上海设计成样,并获得国际乒乓球联合会的认证和批准。
5、从1959年开始算起,12次世界乒乓球锦标赛指定红双喜为赛事器材供应商,包括了即将举行的2011、2012年的世乒赛。红双喜几乎囊括了所有重大的乒乓赛事,包括乒乓三大满贯赛事:世乒赛、世界杯、奥运会等重大的乒乓国际赛事都用红双喜乒乓球台或乒乓球作为赛事器材。
百度百科—红双喜
什么牌子的乒乓拍最好?
个人觉得双鱼不错,因为没有买过其他的牌子的球拍!下面的是乒乓球拍品牌排名及排行榜,看看吧!1.斯帝卡Stiga
瑞典品牌,斯帝卡Stiga乒乓球拍底板在世界乒乓球市场占有率极高,斯帝卡Stiga乒乓球拍底板做工精良,手感好,其平易近人的价格,更能让广大业余乒乓球爱好者接收。STIGA是一家有着60多年历史,全球领先的乒乓球用品生产商,在全球范围内有100多家合作伙伴。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以来,STIGA的产品得到了广大乒乓球选手和爱好者的认可,在这期间STIGA在生产工艺以及产品开发上不断的进行创新, 以保持STIGA在乒乓领域的领先地位。STIGA按照一系列严格的生产标准制造底板,同时制定出更加先进的生产工艺。通过多年的努力STIGA 已经积累出一系列底板生产的技巧,工艺。
2.亚萨卡Yasaka
亚萨卡Yasaka是日本品牌,其底板都是在瑞典制造的。亚萨卡Yasaka的底板一直以来以控制好、手感好著称,其代言人是马林。
3.蝴蝶Butterfly
蝴蝶Butterfly乒乓球拍底板以产品丰富著称,其广告投入各大品牌中数一数二,蝴蝶Butterfly乒乓球拍底板性价比极低,由于蝴蝶Butterfly乒乓球拍底板的大力赞助,国际上著名运动员使用蝴蝶的比例相当大。蝴蝶的底板型号极其繁多,覆盖了各个打法的需要。蝴蝶还是最早开发出碳素球拍的厂家。代表作如CLEARFIELD(陈静用)、ADOLESCEN(李菊、张怡宁曾用)、普碳(普里莫拉茨用)、孔芳碳(孔令辉用)、金泽洙、CYPRESS等。蝴蝶喜欢使用知名运动员为球拍命名,以加强其宣传力度。但业余球友对于此不可迷信,对于蝴蝶Butterfly乒乓球拍底板,其口碑很杂,好评并不太多。
4.优拉Joola
德国乒乓球品牌。
JOOLA——追求卓越与完美的象征
从1952年生产出第一张乒乓球台至今,JOOLA五十多年来一直以新颖的造型,过硬的品质,领先的技术领导着世界乒乓球器材的潮流。这个坐落于德国美丽的葡萄生产基地SIEBELDINGEN市的世界乒乓行业中的著名品牌,在德国拥有每小时出产30副球台,世界一流的生产线,其品牌商品,包括球台、球板、球、胶皮、服装、鞋等行销世界各地,同时,由于市场的拓展,德国JOOLA乒乓器材有限公司还在其他国家设立了新的生产基地进行生产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在世界乒坛,JOOLA这个名称是乒乓球器材追求卓越与完美的象征。长期以来,它一直是国际乒联,国际奥委会乒乓器材指定供应商,因使用其研制的器材而取得好成绩的世界顶级乒乓球高手不胜枚举,如有“德国乒乓球先生”之称的罗斯科夫、费杰、科纳斯、中国的郭跃、邱怡可等等都是JOOLA的拥护者。2002年,JOOLA公司的总经理MICHACEL BACHTLER先生当选为国际乒乓球器材商协会,足见JOOLA公司的势力及其在国际乒联中的影响力。
5.多尼克Donic
德国著名乒乓球品牌。 多尼克Donic的成功基于最简单的一条成功法则,它注重产品的质量,创新的思维和现代最新的技术。多尼克总是不失时机的向市场投放新产品。比如:DOTEC 和SENSO技术在刀具的应用上。多尼克技术和声音系统在橡胶制品上的应用。纺织品上的多功能纤维技术,高紧制技术在桌产品上的应用等。25年来的不断创新使多尼克在世界上成为乒乓球桌的首席商标。 DONIC 是家庭独资型公司,Karlheinz和Frank Schreiner是德国运运俱乐部联盟的活跃球员,总部在V lklingen(德国)。 在1987年,公司创立后仅十年时间,DONIC台桌就已在新德里的世界锦标赛中使用.在2006年,多尼克成为了官方桌台供应商,主办了2006年在Bremen举行的LIEBHERR世界桌球锦标赛和2007年在贝尔格莱德举行的LIEBHERR 欧洲桌球锦标赛.这种成功的故事在2006年后便反复出现!. 世界上各地-和欧洲冠军头衔已经获得了DONIC设备。各个时期的最好的球员,瓦尔德内尔,传说的约根佩尔森和米克尔·阿佩伊伦相信多尼克产品已经很多年了并且他们代表世界!
7.阿瓦拉Avalox
8.尼塔库Nittaku
9.红双喜
红双喜DHS,1959年创立的中国著名乒乓球品牌与制造专家,正在世界范围内展现其魅力。 作为中国第一个奥运会指定供应商(2000年),红双喜四十多年来一贯坚持的专业性成为我们前进的源动力。特别是我们与中国专业运动团体、顶尖运动员如中国乒乓球队以及体育用品研究机构建立起来的长期亲密合作关系,保证了我们对体育运动发展本身的迅速而准确反应和技术的不断创新。 2008年 红双喜成为北京奥运会乒乓,举重,羽球三大比赛器材供应商 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比赛器材指定供应商。 第26、43、45、47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及其他重大国际赛事乒乓器材指定赞助商。 击剑与举重等重大赛事指定器材赞助商。
10.
中国著名乒乓球品牌,的乒乓球底板性价比高,以较低的价格、较高的性能,深受广大乒乓球爱好者喜欢。 公司始创于1986年,总部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是一个集开发、设计、加工、销售、咨询、培训为一体的股份制企业。经过长期的不断开拓和创新,乒乓现正以全新的形象走向未来。为了更好的推广体育运动和拓展体育公司“乒乓有形,快乐无限”的思想,体育愿与广大乒乓球界人士合作,共同推动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为广大乒乓球运动员与爱好者提供全面真诚的服务。
11.挺拔Tibhar
德国品牌,TIBHAR已经发展成为世界范围内高质量乒乓球运动产品的代名词。 1969年TIBHAR开始生产乒乓球运动产品。最初,TIBHAR仅是根据运动员的特殊要求来研发、生产套胶和底板,不久以后TIBHAR的产品系列迅速扩展到更多的领域。今天TIBHAR的产品系列已经非常完善,涵盖了从业余休闲活动到世界级比赛用的各种乒乓球运动器材。 18年埃尔温·贝格先生成为挺拔公司的掌门人,当时TIBHAR公司还是一个规模不大的乒乓球运动器材的批发商。埃尔温·贝格先生开始了一个全新的公司战略和定位,TIBHAR公司成为乒乓球运动器材的生产商,研发、生产和销售TIBHAR自己的产品。埃尔温·贝格先生本人在德国也是一名经验丰富的乒乓球教练,曾经是联邦德国乒乓球国家队成员。他是当时唯一提出根据运动员自身的特点来研发胶皮的人。随着不同特点的胶皮的研发和生产,TIBHAR在世界上一举成名。TIBHAR和胶皮生产商紧密合作,开创了套胶的新时代,TIBHAR也逐渐成长为世界上套胶新产品的头号生产商。随后第二个大的发展则是TIBHAR开发和生产了自己的底板木料,即使用柔软而有韧性的阿尤斯木料,这在当时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理念。在研发了套胶和底板木料以后,TIBHAR也开始生产和销售其他乒乓球运动产品。TIBHAR公司队的速干胶产品举世闻名,TIBHAR速干胶是一种全新的速度胶水,直到今天TIBHAR速干胶还是世界上最好的速度胶水。同时TIBHAR的乒乓球服装系列产品也以时尚和高质量而闻名于世。在埃尔温·贝格先生成为TIBHAR的掌门人之后,TIBHAR开始为专业乒乓球运动员研发和生产高质量的器材,坚持不懈地为运动员寻求新的解决方案,开创新的道路。这也得益于TIBHAR和世界上最优秀的乒乓球运动员和教练紧密的合作关系。利用地域上的优势以及和法国国家队的乒乓球运动员的紧密合作,TIBHAR在法国迅速成长为乒乓球运动领域的第一品牌。在今天TIBHAR依然是法国乒乓球运动领域的最负盛名的品牌。一方面,TIBHAR一直坚持和乒乓球运动领域的运动员、教练和专家们的紧密合作,另一方面TIBHAR始终坚持不懈的致力于新产品的研发。这一战略使得在乒乓球运动领域的专家和技术领域的专家之间长期的意见和经验交流得以实现。今天TIBHAR赞助了数目众多的乒乓球国家队、协会和运动员。TIBHAR已经成为了乒乓球运动的一个大家庭,这不仅是因为TIBHAR和运动员之间的合约关系,更是得益于运动员和TIBHAR之间的这种归属感。比如说法国名将希拉和达米恩·埃洛尔就是很好的例子,他们和TIBHAR 签约已经20多年,对于他们来说,与TIBHAR不仅仅是被赞助的关系,而是他们已经属于TIBHAR这个家庭,埃尔温·贝格先生就是他们的 “父亲”。30多年以来埃尔温·贝格先生一直都参予重大的国际乒乓球比赛,关注着乒乓球运动技术和理念上的发展。每年他都去拜访欧洲的学校和青年队,去那寻找有天赋的运动员。萨姆索诺夫就是贝格先生所发现的他安排萨姆索诺夫来到海德堡的奥林匹克乒乓球运动中心训练,从此以后萨姆索诺夫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德国,埃尔温·贝格先生成为了他的“第二父亲”,支持着这个年轻的运动员,帮助他打造了一个全新的开始。正是得益于TIBHAR的支持,萨姆索诺夫才能够专心训练,不断进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成为一名优秀的乒乓球运动员。今天,TIBHAR已经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立了代表机构,但是由埃尔温·贝格先生发展而来的公司文化和理念依然不变!
12.世奥得Sword
世奥得(SWORD)—国产底板三大品牌之一,与,拍里奥并称。世奥得有比较雄厚的研发力量,以自主设计新型材料底板著称。世奥得独立设计的蓝魔、蓝爵、剑中王系列、剑中狂系列、RG超凡系列底板都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在专业队员盲打试验中曾有超出进口底板的性能评价,就质量而言可以说是国产球拍的顶峰作品。世奥得也提供球拍个性化定做和球拍修复改装等等服务。
13.骄猛XIOM
14.岸度Andro
15.达克Darker
DARKER『达克』品牌介绍: DARKER<达克>的现任社长罔田秀太郎先生于1955年正式开始自己生产乒乓球拍,设立了罔田制作所,后更名为<株式会社达克>.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正式着手竞技选手专用乒乓球拍的制作,著名品牌<达克>从此诞生.最扬名于市的是Speed 15,社长拿着板亲自去请选手试打,渐渐地口碑传遍全国.60年代以后,数不胜数的冠军用的都是<达克>的产品.在乒乓球爱好者中,不乏被达克精细的手工.良好的打球感所俘虏的发烧友,即使要他们等上几个月,也在所不惜,并称<达克>的板为"艺术品".
16.拍里奥Palio
拍里奥Palio是秦皇岛金棕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国内最早针对40mm大球设计底板的厂家。所生产的球拍外形较常规球拍稍长,一定程度上融入了日式球拍的优点,抽杀力量更大。外形设计较为鲜亮。近年较为成功的作品如LGL(仿刘国梁所用球拍)、V系列、S系列等。大部分产品以物美价廉著称。 秦皇岛金棕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是香港独资企业,拥有3600多平方米的现代标准厂房及大量先进设备,引进吸收了国内外的新技术、新工艺。
篮球品牌前十排名是怎样的?
篮球十大品牌排名分别是Spalding斯伯丁、Wilson威尔胜、Nike耐克、Molten摩腾、李宁Lining、火车头Train、STAR世达、红双喜DHS、Joerex祖迪斯、Decathlon迪卡侬。
1、Wilson威尔胜
Wilson(威尔胜)是美国著名运动品牌,是国际运动器材制造业的领导者之一,其产品是世界运动产品的焦点,并帮助越来越多的运动员在全球各级赛事中取得佳绩。Wilson旗下的主要运动产品包括篮球、网球、足球、排球、橄榄球、高尔夫球以及运动护具等等。
Wilson旗下产品十分丰富,篮球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品类。相对比其他品牌,拥有吸湿科技、波浪核心、贴皮筋沟等多项特有专利科技的Wilson篮球“一切为了手感”,是“一颗有科技的篮球”!迈克尔·乔丹、德里克·罗斯均为其代言人。2012年,Wilson篮球成为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和中国国家女子篮球队的官方用球。
2、STAR世达
在韩国有四十年的建厂历史,技术力量雄厚、生产工艺先进、质量检测体系完善,所生产的“STAR”(世达)牌篮球、足球、排球均获得国际认可,是韩国职业联赛指定比赛用球。公司生产的产品经中国国家质检中心检测均为合格产品,并被国家体委评为“十佳”企业。
3、Molten摩腾
球类生产与销售商。日本Molten株式会社成立于1958年,Molten的中文译名为摩腾。摩腾主要的产品囊括篮球、足球、排球、手球等竞技项目。每个摩腾用球均用世界最优质的材料,最先进的技术和通过最杰出的生产者之手产生。近半个世纪,Molten株式会社始终坚持着自己的品牌,自己生产,组建自己销售的网络。
**乒乓球和白色乒乓球,除了颜色以外还有别的差别吗?
市面上常见的的乒乓球,除去星级,颜色分为**和白色。而现在很多电视转播的乒乓球比赛,用球都是白色,那就会产生一个疑问,两种不同颜色的球是否有区别,答案是没有。
乒乓球比赛用球的颜色,主要和球台本身的颜色相关。因此按照惯例,黄球搭配深绿色的桌子,白球搭配深蓝桌子。由此一来,反差色一来方便电视台转播,观众更容易看见球的轨迹,二来运动员比赛时也能更好分辨球的落点。但是,因为近几年大型乒乓球赛的球桌,都是蓝色为底色,因此电视里看到的基本都是白色用球。不过按照规格和制造工艺来说,两种球并没有什么差别。
根据记载,似乎最早期的乒乓球只有白色,**是后期发明的。发明黄球的原因,小道消息说是为了克制中国队。要知道乒乓这个运动,我国一直是拔尖的。那外国人打不过怎么办,在球上动手脚。黄球刚出的时候,国内很多选手都不太适应用黄球,因此在比赛中接连失利。后来红双喜赶紧制造了一批黄球给国家队练习,没过2年,中国又恢复对乒乓球的统治。后来可能国际乒协发现球色并不能阻止中国队拿牌,后来也就放弃了球色这一规定。
因此呢,黄球和白色,除去颜色区别外,其他是完全一样的。选择用哪个球,主要还是要看台面和规则。不过,我身边到时候有不少小伙伴喜欢用黄球,最主要的理由是相比起白色的球,黄球似乎更耐脏点。但是要是遇到室内场馆灯光不好的,黄球就有点晃眼了。这样看来,还是白球更受欢迎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