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章mv伦敦奥运会-勋章里约奥运会剪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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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菲尔普斯参加过几届奥运会?

2.憨豆先生真名叫什么?他是什么学历?

3.各个时代的国际奥委会主席的功绩

4.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菲尔普斯参加过几届奥运会?

勋章mv伦敦奥运会-勋章里约奥运会剪辑

两届 2004年雅典奥运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

2004年雅典奥运会男子200米、400米个人混合泳,100米、200米蝶泳,4×200米自由泳接力和4×100米混合泳接力金牌,与名将施皮茨保持的一届奥运会夺7枚金牌的纪录擦肩而过,200米自由泳和4×100米自由泳接力铜牌;

2008年北京奥运会,在男子4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中,以4分03秒84的成绩,打破自己创造的4分05秒的世界记录,夺取该项目金牌;北京时间8月11日,在男子4x100自由泳接力中,以3分08秒24的成绩再次刷新世界纪录,收获了第二块金牌;菲尔普斯再获200米自由泳冠军,斩获第三金,并再次刷新世界纪录;男子200米蝶泳决赛,菲尔普斯以获得了他在本次奥运会的第四枚金牌。男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美国队以6分58秒56打破世界纪录并夺冠,菲尔普斯夺取个人本届奥运会的第五金。在男子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中,以1:54.23的成绩打破世界纪录,菲尔普斯夺取个人本届奥运会的第六金。在男子100米蝶泳决赛中,以50.58的成绩获得冠军,菲尔普斯夺取个人本届奥运会的第七金。 男子4×100米混合泳决赛,菲尔普斯和他的队友们以以3分29秒34的成绩刷新世界纪录,同时获得了菲尔普斯北京奥运会的第八枚金牌.圆了自己的八金梦,打破施皮茨一届七金的纪录,创造了两届夺14金创造神话。

憨豆先生真名叫什么?他是什么学历?

憨豆先生罗温·艾金斯是英国的国宝级演员,全球最负盛名的喜剧演员之一。自从1990年出演《憨豆先生》以来,饰演了众多以‘憨豆’命名的影视作品。用近三十年的时间去演绎一个倒霉又乐趣横生的角色也是没谁了。

艾金森大学就读于纽卡斯尔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后来又去牛津大学女王学院攻读,最终取得电机工程博士学位!

这个牛津大学的高材生,虽然演了一辈子傻子,银幕上的智商只有“007“,但现实中的他极具商业头脑,没浪费半点聪明才智,早在1986年他就与人合伙成立了Tiger Aspect Productions公司,公司旗下除了风靡世界的《憨豆先生》之外,还有其他电视剧集、**、纪录片等,发展到今天,市值已达上亿英镑。

赚了钱的艾金森没有忘记回馈 社会 ,女儿进军唱片界,他只资助了一万英镑,但为非洲贫困地区他却捐款3亿美元,是个名符其实的慈善家。

正如他所说的:“憨豆是个有童真的人,他不会老,也不应该老。

笑声是人在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笑声让我们放松,笑声让我们欢乐,笑声还可以让我们领悟一些新的东西。在生活中带给我们笑声更多的除了生活中糗事,也就只有喜剧明星们为我们带来的喜剧**了。说到喜剧**大家都会想到卓别林,但是继卓别林之后大家知道谁继承了他的喜剧元素吗?他就是“憨豆先生”。

“憨豆先生”的真名是“罗温·艾金森”。我们的“憨豆先生”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英国人,出生在英国,而且他有三个兄弟,父亲是个牧场主,所以“憨豆先生”小的时候家庭生活还是比较富裕的。说到这,我应该都不知道憨豆先生的真名吧,知道管他叫憨豆先生,所以这让大家对他的了解微乎其微。我在网页上也看过不少资料,一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

“憨豆先生”出生在英国,成年后的学历竟然是实打实的博士研究生啊,而且还是工程学的博士,可以说是高智商。让我们目瞪口呆(苦笑),高学历的影视明星很常见,但是这样的“高学历”可不常见,可是学历高至博士生,而且身为博士生的“憨豆先生”却甘愿演一个“傻子”,这让我们很敬佩。当然大家都很喜欢憨豆先生,因为他很 搞笑 ,让人忍不住哈哈大笑,可是大家是否知道这位“憨豆先生”在自己的人生中向慈善机构断断续续的捐款已经接近三亿美元,

这应该是在全球上所有艺人捐款数排名第一了。之前“憨豆先生”受邀来到中国上海出演节目,在机场“憨豆先生”自己一个人,没有经纪人(助手),没有成群的安保人员,自己一个人拿行李,这和中国的一些内地明星简直是天差异别,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演员。在我们小的时候,“憨豆先生”给我们带来的笑声和快乐太多了太多了,我觉得没有“憨豆先生”的话,我们的童年应该会单调,笑声会减少,欢乐会减少,热情更会减少。而且“憨豆先生”曾经患过严重的抑郁症,这让已经渐渐老去的“憨豆先生”更加的憔悴。那个开着**迷你小 汽车 ,一直将泰迪熊带在身上,有点傻乎乎的“憨豆先生”你们还记得吗?他在生活中的各种糗事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欢乐。所以我们要记住“憨豆先生”,记住博士先生,更要记住艾金森先生。

真名叫做罗温·艾金森。

学历:他的大学本科就读于纽卡斯尔大学,专业为电气工程,之后转入牛津大学的女王学院攻读硕士,后来更是取得电机工程博士学位。

1955年,艾金森出生在英国杜海姆郡,在家里排行老三,上面有两个哥哥。他的父亲是一位农场主兼公司董事。他曾就读于牛津大学机电工程专业,在牛津,他是实验话剧俱乐部的活跃分子,并于1976年在“爱丁堡边缘艺术节”上崭露头角。大学毕业后艾金森进入 娱乐 圈 。

憨豆原名是罗万·阿金森(英文原名好像是Rowan Sebastian Atkinson)

艾特金森对精密机械很感兴趣,上大学后,他先在纽卡斯尔大学学习电气工程,后来去了牛津大学女王学院深造,并取得电机工程学硕士学位。在他严谨的工科头脑里,欢乐的喜剧细胞常常活蹦乱跳,儿时爱在众人面前搞怪表演的天性,令其加入了牛津戏剧协会、讽刺剧社和试验剧场俱乐部。

罗温·艾金森(Rowan Atkinson)

1955年1月6日出生于英国泰恩河纽卡斯尔,英国影视演员。

1990年,罗温·艾金森因出演《憨豆先生》而走红。1997年,艾金森推出了**《憨豆先生的大灾难》。在2002年的《史酷比》 中,罗温·艾金森客串了反派角色埃米尔。2003年,他主演了《憨豆特工》。2007年,他主演的《憨豆先生的假期》在戛纳上演。2011年,他主演的《憨豆特工2》上映。2012年7月,罗温·艾金森出演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2013年,获英女王颁授CBE勋章。2015年11月,罗温?艾金森和前妻萨妮塔?萨利特丽在伦敦中央家事法庭被暂准离婚,理由是“罗温?艾金森的不合理行为”。2017年,出演**《欢乐喜剧人》。

各个时代的国际奥委会主席的功绩

第一任奥委会主席:维凯拉斯(任期:1894-1896)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首任主席,希腊诗人和翻译家。生于希腊。少时随父作谷物生意,后弃商从文。他博学多闻,有不少译品和创作。他积极支持并参加筹备建立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和雅典举行现代奥运会。1894年,他代表希腊

体育协会(泛希腊体育俱乐部)参加在巴黎召开的国际体育会议。他由顾拜旦提名当选为国际奥委会第一任主席。由于他在希腊的游说和努力,首届现代奥运会(见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得以在雅典举行。他对制定奥林匹克章程也作出重要贡献。1896年雅典奥运会后,他辞去国际奥委会主席职务,专注于文学活动。曾翻译过法国诗人拉辛的剧作和德国诗人歌德的《浮士德》。他的文学创作有《洛基·拉拉斯》和《爱琴海的故事》等多种。他热心希腊教育,曾创建教育图书普及协会。1908年逝世于雅典。

第二任奥委会主席:顾拜旦(任期:1896-1925 )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国际奥委会第2任主席,法国教育家。1863年1月1日生于巴黎的一个贵族家庭。幼时被送入军校,但他的志趣不在从军和从政,而志在历史和教育。青年时代喜爱古希腊史,关心法国的教育。早在1883年就提出定期举行世界性体育竞赛,恢复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主张。他曾多次去英国考察,对英国推行拉格比学校校长T.阿诺德的体育教育原则深为赞赏,决心推动法国教育改革,把体育竞赛引入学校教育。他在1887年发表

“法国与英国中等教育制度对比”的报告,呼吁改革法国的教育制度。1888年任法国学校体育训练筹备委员会秘书长,但他的倡议却受到许多学校守旧派教师的冷淡。他并不气馁,仍奔走呼号,发表文章,宣扬奥林匹克精神。1892年,法国体育协会在巴黎索邦神学院(巴黎大学前身)的阶梯剧场召开大会,庆祝该协会成立50周年。顾拜旦在会上发表了"复兴奥林匹克运动"的著名演说,提出创办现代奥运会的建议。在他的坚持和说服下,并经他多方筹措,以复兴奥林匹克运动会为目的的巴黎国际体育会议得以1894年6月16日召开,并于6月23日正式成立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顾拜旦当选为国际奥委会的秘书长。他亲自起草,制定出国际奥委会的第一部宪章。这个宪章体现了古代奥林匹克运动的传统精神和现代奥林匹克的创新精神,提高体育在教育事业中和在现代文明的崇高地位。顾拜旦还为举办现代奥运会作了大量细致的组织工作。1896年,在雅典举行第1届奥运会之后,顾拜旦继D.维凯拉斯当选为国际奥委会主席。他曾直接参与筹备1896-1924年期间举行的历届奥运会。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第5届奥运会时,他针对当时体育竞赛中的一些弊端,发表了著名的诗作《体育颂》,获这次奥运会的文艺比赛金质奖章。他的其他著作还有《运动心理学试论》(1913)、《竞技运动教育学》(1919)等。他于1925年辞去国际奥委会主席的职务,并被推戴为终身名誉主席。1937年9月2日病逝于日内瓦。根据他本人的愿望,他的遗体葬于国际奥委会总部所在地洛桑,而心脏则葬在奥林匹克运动的发源地奥林匹亚的科罗努斯山下。在那里,人们为他树立了一座大理石的纪念碑。

第三任奥委会主席:巴耶-拉图尔(任期:1925-1942)

国际奥委会第3任主席,比利时体育活动家。1876年3月1日生于比利时贵族家庭。毕业于比利时卢万公教大学。20年代初任比利时驻荷兰外交官,后受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委派,负责指导比利时的体育活动。1903年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1904年组建比利时国家奥委会,并筹备1905年在布鲁塞尔召开第3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1908年和1912年两次率比利时体育代表团参加在伦敦和斯德哥尔摩举行的第4、5届奥运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他担任比利时卫生部

所属最高体育委员会委员,积极争取在安特卫普举行第7届奥运会,并在一年时间里完成了筹备工作。由于他热心奥林匹克运动和非凡的组织才能,自1925年继顾拜旦之后当选为国际奥委会主席。他在任期间主张奥林匹克运动商业化和超脱政治,这对后来奥林匹克运动产生了一定影响。还担任过比利时国家体育委员会主席,把比利时的各种体育组织联合起来。

第四任奥委会主席:埃德斯特隆(任期:1942-1952)

国际奥委会第4任主席,瑞典体育活动家。1870年11月21日生于瑞典的哥德堡。先后就学于哥德堡的查尔默工科大学和瑞士苏黎世综合工艺学院。毕业后曾任瑞典电力公司经理,1934年成为该公司董事长。他在大学时就以16秒4创150米短跑的瑞典纪录。1901-1903年任瑞典业余田径协会主席。1903年建立瑞典全国体操和体育协会并任主席,直至1940年。他曾多次率瑞典田径代表队参加1906-1936年间的国际比赛。他是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第5届奥

运会和1932年在洛杉矶举行的第10届奥运会的组织者。1912年第5届奥运会时,经他倡议成立了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并被选为主席,一直到1946年。1920年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1921年当选为执委,曾担任1921年在洛桑和1925年在布拉格举行的两次奥林匹克代表大会的主席。1931年任国际奥委会副主席。1942年在巴耶-拉图尔逝世后任临时主席,1946年当选为正式主席。1952年离任后成为国际奥委会名誉主席。

第五任奥委会主席:布伦戴奇(任期:1952-1972)

国际奥委会第5任主席,美国田径全能运动员。1887年9月28日生于美国的底特律。1909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工程系。1915年开设布伦戴奇建筑公司,承建芝加哥的多座摩天楼和其他大型建筑,并因此致富。他早年即热衷田径运动。在大学时(1908)就已是大学校际全能冠军。1912年参加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第5届奥运会,获五项全能第5名。1914、1915和1918年3次夺得美国全能冠军。他曾7次连任美国业余田径联盟主席,担任美国奥委会主席25

年(1929-1953)。他还曾担任泛美运动组织主席12年。1936年被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1937-1972年为执委,1946-1952年任副主席。1952年当选为国际奥委会主席,直到1972年离任。他在主持国际奥委会期间,坚持奥运会的业余性质,主张奥林匹克运动与政治分离。布伦戴奇还是一位艺术品收藏家,收藏了大量亚洲艺术品,后捐赠给旧金山市,在那里专门修建了一座艺术馆加以收藏。布伦戴奇于1972年离任后享有名誉主席的荣誉,并于1975年获第一枚奥林匹克金质勋章(见奥林匹克勋章)。同年,病逝于德国的加米施-帕滕基兴。

第六任奥委会主席:基拉宁(任期:1972-1980)

国际奥委会第6任主席,爱尔兰剧作家和**导演。1914年7月30日生于伦敦贵族家庭。先后在伊顿公学、剑桥马格莱纳学院(获文学士学位)和巴黎索邦学院学习。1975年国立爱尔兰大学还授他以法学博士荣誉学位。他大学毕业后入伦敦《每日快报》和《每日邮报》任记者。1937-1938年以战地记者身份到中国和亚洲其他国家采访抗日战争。1938年志愿加入英国皇家陆军,曾任第30装甲旅副旅长。因参加诺曼底登陆作战有功,获英帝国勋章。第二次世界大

战后,基拉宁以主要精力从事**艺术,同时积极参加体育界活动。1952年他与好莱坞名导演J.福特合作拍摄《沉默的人》一片,获最佳导演奖。后又导演《月上东山》、《基甸日》、《阿尔弗烈德大帝》等多部影片。他同时还是英国多家企业公司的董事或经理,是爱尔兰赛马俱乐部成员。1950年当选为爱尔兰奥委会主席,1952年当选国际奥委会委员,同年还被选为爱尔兰皇家科学院院士。1967年起为国际奥委会执委,1968年当选为副主席,1972-1980年继布伦戴奇任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在任期间,他力排万难,竭力使奥运会摆脱政治和国际局势的影响。他对业余体育运动的解释,较之布伦戴奇更为温和,因而受到国际体育界更为广泛的拥戴。他于1980年退休后成为国际奥委会的终身名誉主席,同时是国际公平裁判委员会名誉主席。基拉宁在文学、**和奥林匹克运动方面写过不少作品。主要的著作有:记述慕尼黑危机的《四天》(1938)、描述18世纪初著名肖像画家的《内勒男爵》。他与J.罗达合编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于1976年出版。80年代出版的著作有:《奥运会:莫斯科-普莱西德湖》、《1984年奥运会》、《1972-1980年基拉宁演讲集》(1985)。基拉宁曾获英、意、日、法、德、芬等许多国家勋章和多种荣誉奖和荣誉称号。

第七任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任期:1980-2001)

国际奥委会第7任主席,西班牙社会活动家。1920年7月17日生于巴塞罗那。毕业于巴塞罗那高等商学院。曾任巴塞罗那市议员、州议长。1977年出任西班牙驻苏联大使,还曾任西班牙驻蒙大使。他喜爱运动,早期曾是西班牙冰球队长。1955-1970年先后担任西班牙奥委会副主席、主席。1955年筹备并主持在巴塞罗那举行的第2届地中海运动会。1966年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1974-1978年任副主席。萨马兰奇在莫斯科奥运会期间(1980)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83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国际奥委会主席,接替退休的基拉宁。当时国际奥委会正面临许多困难。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悲剧的遗憾未消,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带来严重的财政亏空,1980年一些西方国家抵制莫斯科奥运会,这一切构成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严峻局面。萨马兰奇上任后立即从巴塞罗那迁居洛桑,成为顾拜旦之后第二位长驻国际奥

委会总部的主席。他以稳健而灵活的态度,审时度势,使奥林匹克运动顺应国际形势,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他运用自己经营管理的经验,开辟新财源,解决了国际奥委会的财政困难。萨马兰奇十分关心体育教育,热心关注国际奥林匹克学院的建设,为各大洲培养不少尖端体育人才。他还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改组加强总部机构,在他的倡议下新设立运动员委员会和大众体育委员会。广泛联系各国运动员,直接了解运动员的要求,使奥林匹克竞赛活动与群众性体育运动紧密结合,使奥林匹克运动有更广泛的基础。萨马兰奇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合法地位作出重要努力。他5次访问中国,热情支持并出席1990年在北京举行的第11届亚运会。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授予萨马兰奇名誉教授称号。

第八任奥委会主席:雅克·罗格(任期:2001-至今)

2001年7月16日,于莫斯科举行的国际奥委会主席的选举全部结束,国际奥委会执委、比利时人雅克·罗格当选为第八任国际奥委会主席。雅克·罗格,生于1942年5月2日,体育健将、矫形外科医生,也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精通英语、法语,还会说荷兰语、德语和西班牙语。年轻时的罗格是个竞技体育高手,曾获奥运会帆板比赛冠军1次、亚

军2次,比利时全国帆板比赛冠军16次。他加盟的比利时滑铁卢橄榄球队曾得过全国冠军。作为前比利时帆船运动员,罗格参加过1968年墨西哥城奥运会、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和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1991年,罗格正式成为国际奥委会的一名成员。他工作努力,凭着他“矫形外科医生”的背景,狠狠地整治奥林匹克运动中最可恨却又屡禁不止的兴奋剂问题,为自己赢得了“治疗奥林匹克运动中疑难病症能手”的美誉。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罗格凭着一股子实干精神,迅速跻身国际奥委会领导层。1998年,罗格入选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此后他更坚定了往上走的信念。后来,萨马兰奇任命罗格为2000年悉尼奥运会合作委员会主席,这一职位使罗格从此频频出现在媒体聚光灯之下。在悉尼,罗格和媒体始终保持着良好关系,他善于冷静而巧妙地处理各种矛盾。悉尼奥运会结束后,萨翁称赞他“是历届合作委员会主席中最优秀的一位”。此外,罗格还一直担任国际奥委会药物委员会副主席和欧洲奥委会主席。在宣布参加国际奥委会主席竞选时,罗格表示,如果他当选为新一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他将放弃矫形外科医生这门职业,专心致志地为奥林匹克运动工作,为奥运精神的传播做贡献。他说:“在我做矫形外科医生的职业生涯中,每天都要做出生攸关的决定,这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而国际奥委会的领导工作也是如此,每天都要做出关系奥运精神能否传播的关键性决定。这需要我全身心地投入,将世界人民紧紧团结起来,将奥运精神发扬光大。”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奥林匹克宪章》,亦称奥林匹克章程或规则,是国际奥委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而制订的总章程。第一部章程的倡议和制订者是顾拜旦。

1894年6月在巴黎国际体育会议上正式通过。主要内容是奥林匹克运动基本宗旨、原则、以及举行奥运会的有关事宜。数十年来,曾多次修改、补充,但由顾拜旦制订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未变。

《奥林匹克宪章》(Olympic Charter)是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关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法律文件。宪章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宗旨、原则、成员资格、机构及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奥林匹克各种活动的基本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这个法律文件是约束所有奥林匹克活动参与者行为的最基本标准和各方进行合作的基础。

《奥林匹克宪章》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而逐渐完善。1894年国际奥委会成立时没有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只是确定了一些基本的意向与原则,如每4年举办一次奥运会以及国际奥委会与政府的关系等。

第一个具有宪章性质的文件是1908年由顾拜旦起草的《国际奥委会的地位》一文。这个文件对国际奥委会的任务、组织管理、委员产生方式等问题作了比较明确的阐述。其后,在这个文件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奥林匹克运动的规章。在很长一个时期,这些规章的名称用语混乱,如“奥林匹克规则”(Olympic Rules)、“奥林匹克章程”(Olympic Statues) 和“奥运会规则”等。从1978年开始, 国际奥委会正式使用“奥林匹克宪章”这一名称。在实践中为了表述方便,人们将以前这些名称不同的规章也都称为“奥林匹克宪章”。

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国际奥委会在保持奥林匹克基本原则和精神始终如一的前提下,针对不断变化的情况,对《奥林匹克宪章》作过多次修改。

现行的《奥林匹克宪章》在国际奥委会1996年7月18日亚特兰大第105次全会上批准生效。该宪章由“基本原则”、“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会”6部分组成,共74款,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思想、组织、活动和制度等重要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奥林匹克宪章》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阐述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确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目标,规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方向;

2.界定了奥林匹克主义和奥林匹克精神等重要概念,奠定了奥林匹克运动实现其目标的思想基础;

3.将奥林匹克运动组织体系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奥林匹克大家庭的各个成员,特别是三大支柱(即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这一运动中各自的位置、功能、任务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作了清晰表述和规定,既保证了它们各自的独立性,又使它们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功能体系,从而提供了一个与奥林匹克运动相应相称的组织基础;

4.界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内容,如奥运会、大众体育活动及奥林匹克教育与文化活动。 国际奥委会下设11个委员会 国际奥委会下设委员会奥林匹克道德委员会 奥林匹克2000年委员会 奥林匹克协调委员会 奥林匹克药物委员会 奥林匹克教育和文化委员会 奥林匹克运动员委员会 奥林匹克环境委员会 奥林匹克人道主义事物委员会 奥林匹克运动女子委员会 奥林匹克大众体育委员会 奥林匹克收藏家委员会 1998年12月,国际奥委会受到2002年盐湖城奥运会申办丑闻的指控。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立即指派一个独立委员会来搜集相关证据和材料,6周后,国际奥委会公布了调查结果,并向委员会大会报告了涉及丑闻的国际奥委会委员,最终导致4名委员的辞职,6名委员被除名,10名官员受到警告的处分。

受盐湖城申办丑闻的影响,1999年国际奥委会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对国际奥委会进行相关的调整:

1.改变2006年冬奥会的申办流程,取消国际奥委会委员前往候选城市考察参观的活动。

2.从奥运会运动员中选择15名优秀运动员成为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委员。

3.成立国际奥委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4.国际奥委会委员任期为八年,通过选举进行更新。

5.国际奥委会委员总数为115名。

6.主席的任期为八年,任满后的延期为四年。

7.国际奥委会委员中,15名来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15名来自各国家奥委会,其他70名为独立个人委员。

8.国际奥委会委员年龄上限为70岁。

9.成立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

10.成立世界反兴奋剂委员会。

11.通过公布国际奥林匹克运动收入来源和支出财务报告,增加国际奥委会的财务透明度。

12.国际奥委会大会首次向媒体开放。

据《奥林匹克宪章》,在全世界的范围内领导奥林匹克运动健康地发展;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和体育比赛;保证奥运会的正常举行;鼓励青年参加体育活动并从中受到教育,为建立一个和平和更加美好的世界而作出贡献。 国际奥委会有自己的会旗。旗为白底无边,中央有五个相互套连的圆环,即我们所说的奥林匹克环。环的颜色自左至右为蓝、黄、黑、绿、红(也可用单色绘制)系顾拜旦以它们能概括各会员国国旗的颜色而选定,但以后对这五种颜色又有其他解释。1979年国际奥委会出版的《奥林匹克评论》(第四十期)强调,会旗和五个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见。

国际奥委会会旗系1913年根据顾拜旦的构思而设计制作的。

1914年为庆祝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恢复20周年,在巴黎举行的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上首次升起。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时,比利时国家奥委会绣了同样一面锦旗在当届奥运会上使用。运动会后,比利时将它赠给了国际奥委会并成为国际奥委会正式会旗。历届奥运会开幕式上都有会旗交接仪式。由上届奥运会主办城市的代表将旗交给国际奥委会主席,主席再将旗递交当届主办城市的市长。然后将旗帜保存在市府大楼四年再送交下届主办城市。当届奥运会升在运动会主会场上空的旗帜是一面代用品。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五环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 国际奥委会在《奥林匹克宪章》中“奥林匹克主义的原则”条款中有这样一段话:“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显然,《奥林匹克宪章》赋予奥林匹克精神的内容是“相互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和公平竞争”。

奥林匹克精神对奥林匹克运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奥林匹克精神强调对文化差异的公正对待和理解。奥林匹克运动是国际性的运动,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世界上文化间的各种差异及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来自各国的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官员以及观众生有不同的肤色,穿着不同的服装,说着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进行不同的宗教仪式,用不同的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些种族的和文化的差异,又常常由于各国间在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冲突而强化。从一定意义上讲,四年一度的奥运会将世界上所有的体育文化集中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于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尤为引人注目。差异就是矛盾,矛盾就可能引发冲突。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相互了解、友谊和团结,就是要形成一种精神氛围。在这种氛围中,人们可以摆脱各自文化带来的偏见,在不同文化的展示中,看到的不是矛盾与冲突,而是人类社会百花齐放、千姿万态的文化图景,从而使文化差异成为促进人们互相交流的动因,而不是各自封闭的藩篱;使矛盾成为互相学习的动力,而不是互相轻视的诱因。也只有在这种氛围中,人们才能打破各自狭窄的眼界,以世界公民的博大胸怀,去认识和理解自己民族以外的事物,领悟到各个民族都有着神奇的想象力和巨大的创造力,学会尊敬其他民族,以比较客观和公正的态度去看待别人和自己,虚心地吸取其他文化的优秀成分,不断丰富自己,从而使奥林匹克运动所提倡的国际交流真正得以实现。

其次,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竞技运动的公平与公正。奥林匹克运动以竞技运动为其主要活动内容,竞技运动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比赛与对抗。在直接而剧烈的身体对抗和比赛中,运动员的身体、心理和道德得到良好的锻炼与培养,观众也得到感官上的娱乐享受和潜移默化的教育。但是,竞技体育的教育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的基本前提是公平竞争。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竞争才有意义,各国运动员才能保持和加强团结、友谊的关系,奥林匹克运动才能实现它的神圣目标。正如已故美国著名黑人田径运动员杰西·欧文斯所说“在体育运动中,人们学到的不仅仅是比赛,还有尊重他人、生活伦理、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同类”。

奥林匹克精神是皮埃尔-德-顾拜旦提出的。为了把一种充满活力的新教育体系介绍给祖国,顾拜旦从青少年时期起,就潜心钻研同时代的不同教育体系和古希腊的历史。他希望法国青年能接受一种新的教育体系,即在加强道德修养和增强信心的同时,锻炼身体,培养勇敢精神和坚强的个性。 国际奥委会所领导的奥林匹克运动包含所有同意并遵守《奥林匹克宪章》的组织和个人,他们隶属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标准是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承认。已获得国际奥委会承认的组织有:国家或地区奥委会206个;其管辖的运动项目被列为奥运会比赛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35个;其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28个。世界性的或每个洲的国家或地区奥委会协会组织,其中有:各国奥委会总会(州OC)、非洲国家奥委会总会(ANOCA)、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OCA)、泛美体育组织(ODEPA)、中美洲和加勒比体育组织(ODECABE)、欧洲国家奥委会总会 (AENOC)、大洋洲国家奥委会总会(ONOC);国际奥委会所承认的体育组织还包括有一些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所组成的协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GAISF)、夏季奥林匹克项目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ASOIF)、冬季奥林匹克项目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AIWF),等等。

注:国际奥委会原有205个成员。因2010年,原来的成员国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投票解体,国际奥委会随后取消了它的成员国资格。这样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无法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但允许他们的运动员以独立运动员身份参加奥运会。2012年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上见到的那支举着奥林匹克旗的三个人代表队就是由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下属五个岛屿的运动员组成的独立代表队,科索沃于2014年加入国际奥委会,南苏丹于2015年加入国际奥委会,所以,从2016年奥运会开始,参加奥运会的成员达到了206个。 1999年12月召开的第110届国际奥委会全会修改的《奥林匹克宪章》对国际奥委会委员(IOC member)的产生作了新的规定:国际奥委会委员由自然人组成,人数总数不得超过115人,其中15人必须来自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的代表,15人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主席或其领导成员,15人为国家(或地区)奥委会的主席或其领导成员。国际奥委会从它认为有资格的人选中选择和选举其委员。国际奥委会委员必须是一个国家的公民,这个国家有一个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国际奥委会委员是国际奥委会在这些国家或有关组织的代表,并非是这些国家或组织派往国际奥委会的代表。

自1999年起,新当选的委员年满70岁必须退休。而在1999年12月11日第110届国际奥委会全会召开之前选举产生的委员可在他80岁的当年年底退休(但在1966年之前当选的委员除外)。国际奥委会现有委员125人。

任职满10年的国际奥委会委员在退休之后均可成为国际奥委会名誉委员(IOC Honorary member)。国际奥委会名誉委员可应邀参加奥运会,出席奥林匹克代表大会和国际奥委会全会,但无表决权。国际奥委会现有名誉委员22人。

经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提议,国际奥委会可从国际奥委会以外的、对奥林匹克运动作出过杰出贡献人士中选举国际奥委会荣誉委员(IOC Honour mereber)。国际奥委会荣誉委员可应邀参加奥运会,出席奥林匹克代表大会。国际奥委会主席可邀请他们出席国际奥委会的其他活动和会议,但他们无表决权。国际奥委会现有荣誉委员4人。

全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它是国际奥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奥林匹克宪章的制订、修改和解释;选举奥运会举办城市;选举国际奥委会委员。全会的决定是最终的。

现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和另外十名委员组成。主席任期八年,可连选连任四年。副主席任期四年,但至少经过四年的间隔才能重新当选此职。执委任期四年,在卸任的当年不得连选连任,除非他当选上主席或副主席。

执委会负责处理国际奥委会的日常事务,包括:准备全会的议事日程;向全会提交修改章程的建议及其他各类报告;批准国际奥委会的内部行政机构,根据主席的通知,委派和免除总干事、秘书长等职;负责保存国际奥委会的会议记录;颁布各种必要的规定和条例。

主席主持国际奥委会的一切活动,井永久性地代表国际奥委会。主席在他认为需要时,可指派成立某些永久性的或特别委员会或工作小组,确定它们的权力范围,任命其成员。国际奥委会主席和总干事是所有这些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国际奥委会现设有下列小组委员会:奥林匹克文化和奥林匹克教育委员会,运动员委员会,道德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妇女和体育工作小组,财务委员会,酬金工作小组,立法委员会,市场销售委员会,医务委员会,新闻委员会,奥林匹克项目委员会,广播和电视委员会,奥林匹克团结委员会,体育和法律委员会,体育和环境委员会群体委员会,2004年雅典第28届奥运会协调委员会,2006年都灵冬季奥运会协调委员会,2008年北京第29届奥运会协调委员会,2010年温哥华冬季奥运会协调委员会,顾拜旦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集邮、纪念币和纪念晶委员会,国际关系委员会,电视和网络权委员会和奥林匹克勋章理事会。

国际奥委会的行政管理机构有;主席执行办公室、总干事办公室、国际合作和发展部、财务和行政部、奥运会部、运动部、国家奥委会关系部、技术部、通讯部、信息管理部、全球广播和媒体权利部法律部、医务和科学部、奥林匹克团结基金部、奥本匹克博物馆部、奥运会知识服务部、美丽店管理公司(Meridian Management sa)、奥林匹克广播服务部、终身名誉主席秘书处、道德委员会和奥林匹克集邮部。 《奥林匹克月刊》 (Olympic Review)

《奥林匹克通讯》 (Olympic Message)

《新闻概要》 (Press Highl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