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联赛甲a联赛有几个队伍参加
2.北京大学2014年乒乓球特长生为何不要甲a联赛队员?
3.有人清楚乒乓球甲a甲b及乙级比赛吗
4.中国乒乓球赛制
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联赛甲a联赛有几个队伍参加
参赛队伍如下:
男队22个单位、女队22个单位
另附竞赛规则:
五、竞赛办法:
2015年甲A级别比赛共进行两站。
(一)第一站比赛:只进行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男、女各分为4个小组进行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
第二阶段:由各小组的前3名和第4名以后的队分别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只进行三轮比赛,最后一轮不进行,名次并列。
(二)第二站比赛:进行团体赛和单打比赛。
1、团体比赛进行两次淘汰赛和附加赛。
第一次淘汰赛和附加赛:取得第一站并列名次的队分成A、B两个小组,分别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名次。
第二次淘汰赛和附加赛:按第一次淘汰赛和附加赛A、B组的成绩分组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A、B两个组的前6名组成前12名组,两个组的第7名以后的队组成第13名以后组。第二次淘汰赛和附加赛排出所有名次。
2、单打比赛:在第一阶段,运动员分为32个小组进行分组循环赛,每个小组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第二阶段用淘汰赛和附加赛的比赛办法,淘汰赛第一轮取胜的32名运动员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排出所有名次。
(三)竞赛规则: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2011年《乒乓球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使用白色塑料球(三星)。
3、比赛办法:
(1)团体赛每场比赛用五盘三胜制,每盘比赛用5局3胜制,每局11分。双方选手的出场顺序为:
第一盘: A——X
第二盘: B——Y
第三盘: 双 打
第四盘: A——Y
第五盘: 单 打
北京大学2014年乒乓球特长生为何不要甲a联赛队员?
一、北京大学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项目
A类:田径、篮球、乒乓球
B类:健美操、羽毛球
二、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经专项、素质测试后,我校将选择其中部分运动水平高、品学兼优的考生作为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在高考录取时根据北京大学目前各队需要,综合考虑学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和体育专项水平执行不同档次的降分标准进行录取。
北大给出的报考条件和甲A队员,没有直接联系。只要你符合以上报考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岁,就可以报考。
归纳其条件:1、高中毕业,国家2级运动员,高中阶段省级的集体前六或个人前三。
2、高中毕业同等学历,国家一级运动员或近三年内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前八。
乒乓球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成年、青年比赛中获得团体前六名,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地)市或相当于省辖市的比赛,以及在各省、市、自治区系统正式比赛中,获得团体赛前三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50%,或出场次数达到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 50%,或在关键场次出场比赛为该队获胜作出贡献的),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
(三)在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少年比赛中,获得单打前八的运动员
有人清楚乒乓球甲a甲b及乙级比赛吗
都是由中乒协举办的,上可以查到举办,参赛单位均为俱乐部,所以一般称为俱乐部联赛,中国顶级为,然后是甲ABCD,乙AB,每一级冲级要求不同,一般前8前6左右,没打过联赛的俱乐部从乙B开始报名,一级一级往上打,还可以像其他俱乐部直接购买联赛权。
中国乒乓球赛制
2008中国乒乓球俱乐部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中国乒乓球俱乐部(以下简称2008乒超联赛)将从2008年10月4日起至12月14日结束,所有比赛均在各参赛俱乐部主场进行。
二、获注册资格的俱乐部:
获得2007乒超联赛男、女团体赛第1至第8名、获得2007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男、女团体第1名的俱乐部;以及在2007超级-甲A升降级比赛中胜出的俱乐部,经乒超俱乐部注册申请的俱乐部均已获得2008乒超联赛的参赛资格。各参赛俱乐部2008赛季使用的比赛名称为:
男子俱乐部
女子俱乐部
宁波北仑海天俱乐部
北京时博国际俱乐部
浙商银行俱乐部
辽宁鞍钢俱乐部
四川全兴俱乐部
广东珠江怡景湾俱乐部
八一工商银行俱乐部
鲁能·潞安集团俱乐部
锦州银行俱乐部
北大方正俱乐部
海宁皮革城·鸿翔俱乐部
山西大土河华东理工俱乐部
江苏江南电缆俱乐部
冀中能源俱乐部
上海冠生园俱乐部
八一工商银行俱乐部
鲁能·中超电缆俱乐部
江苏中超电缆俱乐部
大同云冈·雁北宾馆俱乐部
三、比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四、注册办法:
(一)获得2008乒超联赛注册资格的俱乐部必须按照《关于2008年度中国乒乓球超级俱乐部注册的通知》,于2008年3月1日前向中国乒协申请并通过超级俱乐部注册(2007年从甲A晋级2008乒超联赛的俱乐部资格注册于3月31日前),并于3月31日前完成运动员、教练员注册。未通过超级俱乐部注册的俱乐部不得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注册;3月31日前不能完成超级俱乐部的全部注册时,该俱乐部将失去2008乒超联赛的注册权。
(二)各注册俱乐部可报运动员5名、教练员2名、领队1名参赛2008乒超联赛。比赛开始后的整个赛季,各俱乐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或补充报名人员。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06》。
(二)竞赛方法:用先循环后淘汰的两阶段比赛办法:
1、第一阶段由10个参赛俱乐部先进行一次单循环赛,循环赛结果的排名作为第二阶段排名小组赛的分组、排序和确定主场数的依据,再进行第二阶段分组比赛。
2、第一阶段用单循环主客场赛制,进行9轮;乒超联赛07赛季前5名的俱乐部拥有5个主场,其余俱乐部拥有4个主场。
3、循环赛排名第1至第4的俱乐部,第5、第6的俱乐部,第7至第10的俱乐部分别组成三个小组,分别决出2008乒超联赛的第1至第4名,第5、第6名和第7至第10名。
4、决第1至第4名的淘汰赛,每轮比赛用三场两胜制;其他两个小组,每轮比赛均用两场决胜制,在各胜一场时,依次按两俱乐部之间的局数胜负比率,分数胜负比率计算出胜负结局。男子团体第二阶段比赛第7至第9名的比赛仍用循环赛。
5、在决第1至第4名和第7至第10名的淘汰赛小组中,循环赛排序第1、第2,和第7、第8的俱乐部定位淘汰赛小组第1、第4号位;循环赛排序第3、第4和第9、第10的俱乐部通过抽签分别进入第2、第3号位。
6、在第二阶段第1至第4名的淘汰赛中,主客场的分配由双方俱乐部第一阶段的排名决定,排名前的俱乐部拥有两个(周六、周日)主场。
(三)每场男、女团体赛的比赛办法为五场三胜制:
双方选手的出场次序为:
(1) A — X
(2) B — Y
(3) 双 打
(4) A — Y
(5) C — Z
双方队的任何一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有两次出场机会。
双方的第1、2号选手必须排A或B(当选中ABC方时),X或Y(当选中XYZ方时)位置,(除非这两名选手在该场团体赛中根本不出场比赛)。此时可由本俱乐部排序中的第3号至第5号选手中的任何一名选手予以顶替。即每个俱乐部的参赛选手均被分成两个部分:第1、第2号选手为一个部分,第3至第5号选手为一个部分,而每一个部分内部在比赛排位的规定上是没有区别的。由俱乐部申报,并经审定的选手排序在整个赛季过程中不得更改。
(四)比赛用球:中国乒协指定使用“红双喜牌”三星白色乒乓球。
六、保级、降级规定:
2008乒超联赛获得男、女团体赛第1-8名的俱乐部直接获得参加2009乒超联赛的成绩(技术水平)资格;获得第9名的俱乐部将与2008甲A比赛获得第2名的俱乐部通过升降级比赛争夺2009乒超联赛第10个参赛俱乐部的注册资格;名列第10名的俱乐部将降级参加2009甲A比赛。
七、奖励办法:
(一)2008乒超联赛男、女团体冠军将获得乒超联赛流动奖杯,男、女团体赛第一、二、三名将获得年度奖杯各一座。
(二)2008赛季优胜名次奖奖金总额为56万元人民币。男、女团体赛各项奖金数额相同。
第1名: 16万元;
第2名: 8万元;
第3名: 4万元;
(三)男、女最佳运动员各1名,奖金各2万元。
(四)在2008乒超联赛结束后,将进行 “最佳赛区”等奖项的评选,颁发奖牌和奖金。
八、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每场比赛将由主办单位指派比赛监督1人,主裁判1人,由承办单位报请所在省、区、市体育局指派1名国家级乒乓球裁判员担任副裁判,由承办单位指派1名乒乓球等级裁判担任场外记分员。主裁判在比赛过程中将履行部分裁判长的职责。中立裁判员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九、主场设定、赛场设置和广告权益:
参加2008乒超联赛的各参赛俱乐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关于主场设定、比赛场馆和器材布置的规定(2008版)》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关于规范俱乐部市场运作工作的规定(2008版)》。
十、电视台转播:
参加2008乒超联赛的各参赛俱乐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乒乓球俱乐部关于新闻宣传、媒体服务和电视转播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版)》。
十一、关于运动装备的规定
参加2008乒超联赛的各参赛俱乐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关于使用指定运动装备的规定(2008版)》。
十二、主办单位将在2008年9月30日前颁发《中国乒乓球俱乐部工作手册(2008版)》。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