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济南研讨会召开
2.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怎么样?
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山东成立调查组调查房地产乱象,如今房地产市场能有多乱?
促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济南研讨会召开
记者 王皇 摄影记者 戴伟 王鑫
2月8日上午,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济南研讨会在济南舜耕山庄举行。研讨会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指导,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济南市人民主办,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承办,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协办。、企业、金融机构、社会专家学者各方齐聚一堂,多维度探讨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济南市委副书记、于海田出席研讨会并致辞。研讨会由济南市任庆虎主持。
于海田致辞时表示,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为加快经济发展、做优城市品质、提升城市能级发挥了重要作用。济南区位优越、人口众多、优势突出、潜力巨大,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厚实,全市年均商品房销售面积稳定在1200万平方米左右,对人才的虹吸效应明显。济南持续完善政策体系,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圆满完成中央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三年共筹集租赁住房房源16.6万套,让更多的新市民住有所居、住有优居。
于海田向来自全国的嘉宾、在场的优质房企代表等推介了泉城济南优越的发展条件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他表示,济南创新动能澎湃强劲,产业基础愈加坚实,要素保障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展势能加速集聚。济南积极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新发展模式下房地产企业发展壮大有了广阔舞台。
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宜明、国是金融改革研究院院长刘胜军、万科董事会郁亮、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张智超、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刘晓钟等专家围绕新阶段新模式下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分析及政策路径,新发展阶段房地产业如何平稳过渡到新发展模式,房地产业新阶段新格局新模式,高品质产品设计等进行了主旨演讲。
山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自然厅,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自然和规划局、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区县部门相关人员,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设计企业的优秀代表等150余人现场参加研讨会。山东其他15市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设计企业等在线上集中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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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怎么样?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是1993-09-16在山东省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0001630477195,企业法人张森,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装饰装修;系统内原材辅料、器材、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装饰装璜材料、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销售、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7175815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464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对外投资5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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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省综合管理全省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综合管理全省的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一、职能转变
(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1.将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职责划入省国土厅。
2.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3.取消、下放已由院、省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承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放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将省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监管职责划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加强的职责。
1.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2.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居住环境改善。
3.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商品房去库存,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
4.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研究拟订全省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核。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全省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拟订全省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省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
(七)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八)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四)拟订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相关政策,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省审批的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牵头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
(十五)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承办省委、省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2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二)城镇化综合协调处。
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山东半岛城市群和城镇密集区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担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城镇化发展指导处。
指导各设区的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财务处(挂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六)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参与拟订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及建设领域信息化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七)建筑市场监管处(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出省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
(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九)勘察设计处(挂建设工程抗震处牌子)。
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城乡规划处(挂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全省城乡规划规章制度,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承担省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设计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拟订全省城乡规划督查工作,督导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整改;负责省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派驻山东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十一)城市建设处。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城市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十二)城市管理局(挂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指导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节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地下管线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省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省住房建设年度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十四)住房保障处。
组织编制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十五)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参与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依法查处公积金管理违规行为;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六)物业管理处。
参与拟订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及年度,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十七)村镇建设处。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十八)行政许可处。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十九)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二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四、人员编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编制165名(含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厅长1名、副厅长5名,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正处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对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拨款建设项目和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对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概算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三)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省重点项目和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四)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五)关于节能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省机关事务局在省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省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六)关于节约用水。省水利厅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节水工作;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
(七)关于不动产登记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省国土厅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省国土厅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八)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省法制办负责统一受理、审理省级行政复议案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六、其他事项
(一)2014年核定的3名建筑工程监察专员(正处级,一次性使用),不计入处级领导职数总量,2019年年底前核销。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具体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监察相关工作。
七、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山东成立调查组调查房地产乱象,如今房地产市场能有多乱?
随着有房才结婚的思想在全国蔓延,房地产行业在近10年来,价格涨幅是达到2-3倍左右,尤其是大城市的房价,均价达到5万元以上,在城市中心地带,一平方的价格可以达到15万,这些年房地产价格增长迅速,这就导致很多人买房的压力变大,刚好今年疫情的原因,人们收入并不稳定性,所以今年房地产出现比较萧条的情况,因为有钱的人不缺房,没有钱的人不敢轻易买房。
房价过高和疫情的影响,很多人就没打算买房,这样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就是很头疼的事情,因为建房子拿地成本非常高,而且建房子也有材料和工人的成本,房子没有卖出去,开发商手上的现金流就会紧缺,就恒大这么强大的房地产公司,它今年的日子都不好过,现有的楼盘都是打折在销售,并且还是靠的支持才能安稳的运转,但是对于其他比较小的房地产公司,它们在现金流紧缺的情况下,那么就会想其他的套路来卖房从而获得现金流,而这项业务很多都被房地产中介给承包。
11月20日山东乳山市人民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近期媒体报道和网上反映的银滩房地产?乱象?等问题,乳山市委市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据通报,对发现的房地产中介虚夸大宣传导致购房矛盾纠纷频发的情况,部署开展二手房中介机构集中治理行动,组织住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银滩所有中介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下气力整治?虚宣传和售后包租?行为,健全房产中介市场信用体系,对?红黑榜?中的失信主体进行惩戒,直至清出市场。
从山东成立调查组调查房地产乱象可以发现,很多房地产公司,它们故意夸大其词,利用购房者的心理,把房子周围的配置,比如交通状况,医疗环境,学校设备等等都故意夸大好处,让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甚至还会在合同上做手脚,不懂得看合同的购房者往往会吃哑巴亏。购买房子的很多人都会在意周边配套,如果有学位、有公园还有未来规划的交通情况,这样在房地产市场环境不好的情况下,这些优势就可以吸引到一些需要买房的人,但是山东一家房地产公司,直接是坑蒙骗,等签完合同交完钱,这时候才发现宣传的跟实际情况不一样。
房地产公司虚宣传
其实山东房地产市场乱象只是冰山一角,在全国很多地方,那么都会有一些比较夸大,或者是超前规划的宣传,从而吸引消费者购买房子。从个人购买体验的乱象来看,那么就遇到超前规划的宣传,一个楼盘在一条铁路旁,刚好楼盘被铁路隔开,铁路对面就是热闹的市区,本身这个楼盘位置还可以,但是受铁路的影响,它的位置就变得很差,因为去市区必须通过铁路,并且火车通过时会产生的严重噪音,重点是它的学区划分不在市区里面。
这些都是这个楼盘的缺陷,但是售楼部宣传的时候,这些都完全忽略,只会往好得方面去宣传,当有人质疑有铁路造成的干扰后,房地产公司就会提供相关文件,并且告诉购房者,这条铁路会迁移,但是相关文件是属于规划,具体实施并未确定,所以很明显这就是房地产宣传的乱象,把没有确定的事情,误导给消费者已经确定。
轨道交通的规划让房地产公司抓住机会
现在很多城市都有轨道交通,但是在一些三线城市里面,那么也是有规划轨道交通,有些城市把轨道交通远期规划图放出来,这时候在沿线的房地产公司,它们就会各种宣传,首先宣传得还是轨道交通,然后会发现宣传轨道交通最多的就是房地产公司,这样就可以给人们留下印象,城市里马上会有轨道交通,以后出行会方便很多,但是房地产公司也很清楚,三线城市的轨道交通实施起来,日子还是非常久,为了能够有更高的卖价和销量,这些远期规划就会被它们宣传成近几年完成,这就是明显不符合实际的宣传。